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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二审上诉没有希望,尤其是刑事案件,请大家看一下这几个二审案例的判决书。
请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相信律师,只要案子有问题,只要律师能够发现问题,找出依据,注意辩护艺术,还是有希望通过二审解决的。
《孙子兵法.兵势》:善于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一、杜某故意杀人案,受害人一死一伤,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再审后,不负刑事责任。
二、高某职务侵占案,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未委托辩护。
三、张某挪用资金案,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减轻量刑。
四、郭某交通肇事案,上诉后,二审改判为免于刑事处罚。
五、王某非法经营案,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减轻量刑,实报实销。
六、王某诈骗案,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未委托辩护。
七、杨某绑架案,改变罪名为敲诈勒索,免于刑事处罚。
八、张某放火案,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
九、张某绑架案,一审判了十年,上诉后,二审免于刑事处罚。
十、张某职务侵占案,上诉后,二审改罪名,轻判。
十一、周某抢劫案,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再审轻判。
《六韬.三疑》:凡谋之道,周密为宝。
【注:人名、地名皆为化名,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山东刑事律师王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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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王氏22世孙
1987-1995从事公安工作
1995年专业刑事辩护
首届淄博市优秀律师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主任市讲师团成员
市文联道德委员会委员
市青作协小说家协会会员
著小说《网》,淄博晚报
“老王说法”专栏嘉宾
山东理工大学
《刑法应用》教师
省、市律协
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同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