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708942650
因为专业律师评选,我找了一下之前的部分卷宗,发现了承办的玩忽职守罪案件中,有一起是公诉机关撤回起诉的,有五个是“有罪免刑”的,得到这个结果,应该能够保住公职了。缓刑的案例也不少,我只是简单列举一下这六个撤诉、免刑的案子的辩护角度,希望起到一定的“普法”作用,对社会做点有益的事情。
公诉机关撤回起诉的玩忽职守案件被告人是某“合作基金主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X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基金会存款100万元至今无法追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我辩护的突破口:是正常的经营风险还是刑事犯罪?
检察院以“因事实和证据发生变化,决定撤回起诉。”法院认为“检察院以事实和证据发生变化而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裁定如下:准予检察院撤回起诉。”
检察院撤回起诉,就“相当于”无罪结果,因为现实办案中,直接宣判无罪的案例极少。
第一个免于刑事处罚的玩忽职守案件的被告人是某事业单位主任,因为该单位敏感性较强,我就不说具体的“犯罪行为”了,起诉书指控该被告人因其玩忽职守行为“给社会群众造成损失1192000元,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我选辩护角度是“被告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法律上的必然联系”,是做无罪辩护。
本案的最终结果是:被告人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第二个免于刑事处罚的玩忽职守案件的被告人是某事业单位所长,起诉书指控该被告人“不认真履行工作程序,疏于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在手续不完备、不真实的情况下,出具文书”,因其玩忽职守行为“给社会群众造成损失2237071元,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我的辩护角度:“一是被告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法律上的必然联系;二是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是做无罪辩护。
本案最终结果是:改成了一个量刑较轻的罪名,被告人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免于刑事处罚。应该属于“重罪改轻罪”的辩护吧。
第三个免于刑事处罚的玩忽职守案件的被告人是某事业单位副局长,起诉书指控该被告人“在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最终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的严重后果。”涉嫌玩忽职守罪。
我的辩护角度“一是被告人已经依法履行了工作职责;二是事故发生属于意外事件;三是被告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法律上的必然联系”,是做无罪辩护。
本案结果是:被告人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说句实在话这个案子有点可惜,我已经给他写好了上诉状了,他也已经交到一审法院了,可一审法院又叫他去谈心,就没有动静了。
第四个免于刑事处罚的玩忽职守案件的被告人是某事业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起诉书指控该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我选的辩护角度是“被告人是因为政策或其他原因‘难于履职’,不存在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法定要件之一‘主观故意’”,是做无罪辩护。
本案最终结果是:被告人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其实该被告人还有一个罪名:受贿罪,也是免于刑事处罚,数罪并罚之后最终结果是免于刑事处罚。
到了第二天晚上,该当事人和他的妻子送给我很乐意吃的两个大锅饼。
第五个免于刑事处罚的玩忽职守案件的被告人是某事业单位的站长,起诉书指控该被告人“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省、市、县规定进行公示、审核,造成国家‘购置补贴’遭受损失......”
我的辩护角度是“千方百计减少损失数额”,是做罪轻辩护。本案最终结果是:被告人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说自己如何高明,用颜真卿的一句话:尽职者无他,正己格物而已。我主要是想请大家在工作生活中时刻“抱持”敬业进取心,要明白:安乐有致死之道,忧患为养生之本。
山东刑事律师王同生
电话13708942650微信
网 淄博刑事辩护大律师网
琅琊王氏22世孙
1987-1995从事公安工作
1995年专业刑事辩护
首届淄博市优秀律师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主任市讲师团成员
市文联道德委员会委员
市青作协小说家协会会员
著小说《网》,淄博晚报
“老王说法”专栏嘉宾
山东理工大学
《刑法应用》教师
省、市律协
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同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