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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律师谈:
律师、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的四十八计
---淄博的王同生律师
“三十六计”都知道;“四十八计”也出场了。
看官会说:“王大律师没正事了。”
“NO ,NO,NO!早在1991年海南出版社出版的《三十六计》里面,就已经加上后十二计了。”
“为什么非得写四十八计呢?”
请往下看。
前天有人咨询我法律问题,过程是这样的:
犯罪嫌疑人:“你好,可以咨询一下问题吗?”
王律师:“请讲。”
犯罪嫌疑人:“就是银行卡,我给别人用了三张,前几天录了‘几次’口供。”
王律师:“办案单位是什么地方?”
犯罪嫌疑人:“然后民警根据我的情况跟领导申请了取保,就是不用去拘留所或者是什么了……呆了一晚上,第二天上午民警‘帮我’申请的取保……就这样的话,最后还会判我还是干嘛吗?”
王律师:“1、不论是否取保候审,都要慎重处理,关乎个人及父母子女前途;2、建议在本地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或者和我面谈;3、取保候审本身就是刑事强制措施,证明已经立案了,是按照刑事犯罪侦查,没有特殊情况,会判刑。”
犯罪嫌疑人:“有这么严重吗?”
王律师:“取保候审不是没事了,是成了刑事案件了,已经立案侦查了,因为疫情关系,看守所不收人,所以取保候审了。”
犯罪嫌疑人:“那个民警说是根据我的情况申请的取保候审……让我出去一定要注意,不要乱信别人。”
王律师:“你信谁的话,你自己考虑,该说的我都说了。”
犯罪嫌疑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XX号的事情。”
王律师:“面谈。”
犯罪嫌疑人:“怎么能知道我的事情有没有事?或者说案件进行到什么程度进行到哪儿了?”
王律师:“委托律师,交手续,和办案人员交流,看卷。”
这是全部的交流内容【附图】。
这里面的角色有三个:辩护律师、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
这是律师们经常遇到的事情。
为什么写出来呢?
有这么几个问题:
1、侦查人员为什么让他“一定要注意,不要乱信别人?”
因为,侦查人员已经成功的应用第“三十七计”“请君入瓮”将犯罪嫌疑人“装进来了”,下一步来个“瞒天过海”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就完成任务了。
如果犯罪嫌疑人找到明白人问清楚了,引起重视了,就……
2、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说“有这么严重吗?”
因为有人给他灌输了一个“汤”:你这个事请很轻,没什么大不了的,说完了,就回家了,就没事了。
3、“前几天录了几次口供”是什么意思?
说明“该问的,都问了,该记录的,都记录了,材料已经落实清楚了。”这个“几次”,就说明我的以上观点了。当然,在以后的侦查过程中,也可能再发现新问题,这种可能性不大了。
侦查人员办案多是一次成功,不会……。
4、“民警‘帮我’申请的取保”是什么意思?
说明他是在侦查人员的热心帮助下,才办理了取保候审,应该感激涕零才对;犯罪嫌疑人好像也有些相信了。
5、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咨询我?
首先,这个犯罪嫌疑人之前我不认识,是在一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群里知道我的,看来他也认可我,他也想弄明白自己事情的大小和严重程度。对侦查人员的话也是将信将疑。
6、王律师为什么要求面谈?
因为,刑事案件很微妙,一个字、一句话、一个证据就会改变案件的定性,就会决定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在微信里聊了几句后,不一定反应案件的全部事实,作为一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对问题的回答需要有理有据的。
再就是,要求面谈,也是看一下犯罪嫌疑人对事情的重视程度。
算是以静制动,也近似于三十六计中的以逸待劳吧。
7、为什么再无下文?
因为犯罪嫌疑人对事情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对侦查人员的话虽然有了一丝丝怀疑,但总体上还是相信的,就像是一只走向屠宰场的羊,只想到屠宰场场地上那绿绿葱葱的嫩草了,却忘了,屠宰场里还有刀啊!
所以,现阶段向辩护律师咨询只是想“抛砖引玉”而已!等到法院判了,自己以及父母子女的养老保险受影响了,提干有阻力了,入党、当兵、考关键岗位的公务员、事业编受影响了,就会“恨不当初”了。
这个“恨不当初”两层意思:一是不该犯罪;二是不该不信律师的话。
王同生律师手记:刑事风险属第一,家破人亡名利失。
王同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