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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王同生:换房间设陷阱 守规定免祸殃
十几分钟之后,被告人被“内值民警”从“律师会见室”内侧的门口带了进来。
不到四十岁,圆脸,稍胖,个矮,络腮胡因为长时间未整理,就如同一个卷曲着的未成年的刺猬。
“律师会见?”值班人员程序性地问。
“是的。”王同生律师回答。
被告人小心地坐在那张特制的固定在地面上的椅子上之后,值班民警走了。
“律师会见室”里律师和被告人之间有一道厚厚的玻璃墙隔着,相互之间看得见,说话听得见,但是不能互相接触,所以,律师和被告人交流的时候声音比平时要稍微高一点。
王同生律师制作好了“会见笔录”开头部分,就要进入实质性会见阶段时,值班民警从“律师会见室”内侧的门又进来了。只见他冲王律师摆手示意换会见室,就带着被告人往外走,他们从里侧走廊,王律师从外侧的走廊向同一个方向走。看到值班民警将被告人带进了附近一个公检法办案人员使用的“提审室”,王同生律师就从这个“提审室”外侧的门进入。值班民警没说什么就走了。
“前几次都是在‘律师会见室’,这次为什在‘提审室’?”王律师想。“难道是为了方便会见?”
“律师会见室”与“提审室”的最大的区别就是中间的玻璃墙没有了,成了间隔十几公分的一条条钢筋栅栏,律师和被告人之间可以相互接触了。
王同生律师没有多想就开始继续会见了。殊不知,一个巨大的阴谋正在向他逼来!
律师会见的过程中被告人见王律师吸烟,就说:“王律师,能给我一支烟吸吗?”
看似很普通的一句话却在诱使王同生律师靠近那个人为布置好的陷阱......
“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是不允许辩护律师给被会见人传递东西的,如果违反了,就会被中止会见。在我们当地的看守所我也从来不会给被会见人烟,更何况在一千里之外的看守所,请你谅解。”王律师拒绝了被会见人的要求。
“我知道了。”被会见人虽然勉强同意了,但表情就像是一个非常喜欢看动画片的孩子被母亲关掉了电视一样。
两个小时后会见结束了。
值班民警来到提审室非常严肃地说出了令王同生律师和被会见人都非常吃惊的话。
“你给他烟了吗?”一副充满质问的口气。
“没有。”王律师不慌不忙地回答。
“你给他火机了吗?”还是那副口气。
“没有。”王律师还是不慌不忙地回答。
被会见人这时的眼神非常复杂:有佩服的因素,也有侥幸的成分。
没想到让王同生律师和被告人更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值班民警当场让被告人站起来,举起双手,进行搜身。
此时的王律师似乎想明白了什么......
“怪不得把会见地点从‘律师会见室’换到了‘提审室’,原来这是个陷阱!”
从看守所来到宾馆住下,王同生律师反反复复思考着....
明天就要开庭了,这是第六次会见。
第一次会见时,王律师和自己的一位同事一起来的,当时看守所值班民警说:“我们这里一个律师就可以会见了。”
之后的几次会见,王同生律师一个人来了之后,再自己花钱从当地律师事务所的找一位律师来一起会见。每一次看守所的值班民警都说相同的话:“我们这个地方一个律师就可以会见。”
每次听到这样的话,王律师心里都会对看守所的值班民警表示感谢。
现在真的一个人来会见了,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王同生律师想起了一副对联:“噫,世上事,世上事;哎,人间人,人间人。”
王同生律师手记:天可度,地可量,唯有人心不可防!
王同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