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同生律师的故意杀人罪律师成功辩护

作者:淄博辩护律师 来源:淄博辩护律师 发布时间:2012/3/19 22:50: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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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故意杀人罪律师成功辩护原创:山东律师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父亲死了,母亲接受审判。今天,被告人刘某年仅十二岁的女儿正在考试。她不想成为孤儿,她在祈祷,在祈求,在祈求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给…

故意杀人罪律师成功辩护 原创:山东律师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父亲死了,母亲接受审判。今天,被告人刘某年仅十二岁的女儿正在考试。她不想成为孤儿,她在祈祷,在祈求,在祈求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给他母亲留一条命,给他留下母爱。我期待她的愿望能够实现,让我们共同祝愿她能考一个好的成绩”。

这是我在为被指控故意杀人的刘某辩护时发表的辩护意见中的一部分,应该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被告人刘某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事情是这样的:

刘某的丈夫宗某“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做违法的事情,曾经两次被判刑,属于“二进宫”,宗某不但不思悔改,经常对刘某施以暴力虐待,并拟将罪恶之手伸向刘某身边的人,刘某为了使自己及身边的人不受侵害,便想将宗某杀死。

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经长时间观察,刘某找到了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一日,他们借故将宗某罐醉后,用绳子将宗某绑了起来,用锤子将宗某杀死,投尸井中。后,案件告破,刘某被抓获归案。

我承接了这个案件后,通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发现被害人的过错很大,于是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取证,村委出具了证明,相关的证人作证,开庭前准备好了十余页辩护词。其中有这样一段:“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刘某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依法应当受处罚,但是,就本案的量刑来说,以下情节是不得不考虑的:受害人经常对被告人实施暴力侵犯,被告人已经被受害人打怕了;被告人不敢向受害人提出离婚,受害人多次威胁被告人如果提出离婚就杀他全家;被告人不敢报案,受害人本身已经两次被判刑,仍屡教不改,如果报警受害人事后一定会伤害被告人本人及其家人;而受害人一直寻找机会想伤害被告人身边的人。被告人为了使自己身边的人不受伤害,没办法才选择了犯罪这一条路。被告人不想犯罪,不想被判刑,应当说是受害人将被告人逼上了犯罪道路,是受害人逼着被告人将其杀死”。

说实在话,我看完了卷宗材料后也很同情被告人,更同情被告人的孩子,又加上开庭的当天被告人的孩子正好考试,才说出了本文开始的那段话。

最后,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后,我再次到看守所会见刘某,刘某的精神状态好多了。刘某见到我就像见到亲人一样,说:同监室的人都说我接了一个好果子,谢谢你,王律师.

刘某的家人也非常满意,给我送来了写有:仗义执言,为民请命的锦旗以示感谢。

 

 

王同生

2008年中国---加拿大刑事辩护交流中方成员

第二十一期高级律师培训班成员

淄 博 市 十 名 优 秀 律 师 之 一

电话:13708942650

网站:http://www.guilvshi.com/

邮箱:tongshenglawyer@sina.com

单位: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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